各系: 为了进一步执行学院国际化发展战略,推动我院学生赴国外(境外)学习交流,营造良好的国际化氛围,学院决定列支100万人民币用于资助2016年学生赴国外(境外)学习(以下简称海外游学)。现将本项目的启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按照通知的要求予以落实,并且把落实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汇总到学院外事处。
一、2016年学院政府扶持资金资助的游学项目即是学院实施国际化战略的一部分,又是服务于学院国际化战略,扩大学院国际合作交流的重要举措。因此,游学项目的安排必须着眼于学院与对方学校开展深度合作的目的,优先安排拟与我院建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建立海外专升本/硕的学校开展游学活动。 二、基于这样的原则,2016年学院政府扶持资金资助的游学项目中,英语国家的游学项目由学院外事处统筹,小语种国家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外事处协商安排。 三、学院统筹项目中首批合作院校有: 美国肯塔基大学 University of Kentucky, 美国凯泽大学Keiser University, 英国诺桑比亚大学NorthumbriaUniversity 四、2016年学院政府扶持资金资助的游学项目主要针对我院2014级学生。根据各系2014级学生人数,学院核拨各系游学资助金额(人民币)如下: 英语系:23万 日语系:5万 德语系:8万 法语系: 6万 西语系:6万 韩语系:5万 商务系:25万 文法系:9万 艺术系:5万 机电系:8万 五、游学资助标准: 台湾地区院校每人5000,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院校每人8000,欧美国家院校每人10000。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对品学兼优但经济尚有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增加资助力度。 六、学生愿意自费参加学院组织的游学项目亦可同时申报。游学的目的国和学校除上述首批合作院校外可扩展到学院其他合作院校。其他合作院校名单另行公布。 七、选送学生参加海外游学是学院在育人过程中的一种激励机制,各系应公正、公平、公开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在营造和促进学院的良好学风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组织学生赴海外游学是一项程序复杂,牵涉面广的工作,涉及相关的系及学校教务、学生、外事等多个部门。各系须按照学院2014教3号(学生赴国外(境外)交流学习和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和2015院7号(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专业实践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认真做好学生选拔和管理工作。
九、时间节点 1)11月26日学院下发工作启动的通知; 3)12月3日确定各系项目负责人及国外(境外)合作院校名单; 4)12月10日前明确所有项目的相关事宜及要求; 4)12月10日—12月24日:学生报名,各系确定学生名单; 5)12月28日前学院决定最后名单; 6)12月29日起,外事处开始办理学生出国(境)手续;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外事处 2015年12月3日
|